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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01 

关于全省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委职业健康处
                                                                      【字体: 】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省属及中央驻赣经济组织,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发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zybwhsb.com)并于2019年8月22日0时起正式启用,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将于2019年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司《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账号分配

  为便于系统内部数据共享,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分别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置3个账号,其中:负有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的机构账号具有审批、查询等全部管理权限,负有职业健康监督职责的机构账号、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单位的

  账号具有用人单位申报信息的查询权限。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的账号,已分别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分配。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要尽快将辖区内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账号分配到位。

  二、关于数据衔接

  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中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已移至新申报系统,在原系统完成申报的用人单位无需重新进行申报。由于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设计时间较早,与新系统无法全面兼容,原申报单位登录新系统时,需要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并在更新申报内容时,及时对缺失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关于新增功能

  在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基础上,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加强:一是新增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唯一性和终身不变的特性,实现数据采集不重复、数据来源的唯一性和数据审核分析统计的便捷性。二是新增录入主要产品信息。三是新增录入职业健康培训情况。四是新增录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需要输入“检测机构名称”以及“检测报告编号”。五是新增录入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需要输入“检查机构名称”以及“检查报告编号”。六是新增年度更新功能,实现申报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关于操作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类型和注册、申报流程参见申报系统首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3(管理机构版)》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3(用人单位版)》。

  (一)申报类型

  1.初次申报。用于用人单位填报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企业经营的主要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进行在线申报工作。

  2.年度更新。年度更新对象为初次申报已经通过,且距上一次申报时间隔超过11 个月。用人单位每年定期更新基本信息(企业规模、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发生实质性变化参阅变更申报)、主要产品(仅可编辑年产量及计量单位信息,如涉及主要产品发生实质性变更参阅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仅可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所涉及的接触人数,如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发生变更参阅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控制为不可更改,仅可更新对应职业病危害因素大类的实际检测点及超标点数)、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控制为不可更改,仅可更新对应职业病危害因素大类的体检人数)等信息。

  3.变更申报。当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企业规模、经济性质、主要产品以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等发生实质性变更的情况需依法进行变更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

  2.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打印并上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3.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审核。

  4.用人单位查看打印回执表,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

  五、关于任务分工

  (一)用人单位切实履行申报义务

  1.做好新老系统过渡衔接。未在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规定完成初次申报。已在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重新注册,及时补充和更新职业健康培训、主要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等缺失信息和变化信息,完成年度更新、变更申报。

  2.推进申报工作常态化。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启用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成为一项需要用人单位每年定期更新、及时动态变更的常规性工作。用人单位应紧密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年度更新、变更申报)纳入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有关省属及中央驻赣经济组织要在本系统做好部署、抓好落实,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及时按规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加强宣贯督促。一要全面推广应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将其作为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的有效手段着力推进。二要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用人单位,组织好相关培训。三要保证人员稳定和工作延续,系统使用人员发生调整要及时做好交接。四要紧密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技术支撑机构切实完善技术服务。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严守职业底线,提升服务质量,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要改进完善服务方式,做好法规技术的宣传员,提醒、协助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系统,发生变更后及时申报变更。

  六、有关其他事项

  (一)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由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文件传达到位。

  (二)主送有关省属及中央驻赣经济组织名单: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建材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江西中烟工业公司,中储粮(江西)分公司,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进贤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400-106-0066;技术支持QQ:800181613。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邹霞,0791-86826676。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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