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R22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GCYP2019-020)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白银娟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瑞昌市码头工业城 | ||||
项目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R22项目 | ||||
项目简介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文化工)位于长江瑞昌市码头工业区,于2011年设立,占地1600亩,投资总额达65亿。隶属于香港上市公司理文集团。理文化工在中国投资建设两个化工生产基地:江苏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及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瑞昌)。主要从事氯化工、氟化工、高分子材料的生产研发。 R22是生产各种含氟高分子化合物的重要基本原料;用于往复式压缩机,作为工业、商业、家庭等空调系统的制冷剂;用于生产氟溴灭火剂;也可用作杀虫剂、喷漆等方面的气雾喷射剂。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为扩大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根据市场需要情况,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瑞昌市码头镇)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R22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写人 | 张璐、彭少波、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时间 |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调查资料,确定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本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氯甲烷、氟化氢、氯、盐酸及氯化氢、二氟一氯甲烷、锑及其化合物、三氟甲烷、一氟二氯甲烷、乙二醇、氢氧化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调查资料,确定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本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氯甲烷、氟化氢、氯、盐酸及氯化氢、二氟一氯甲烷、锑及其化合物、三氟甲烷、一氟二氯甲烷、乙二醇、氢氧化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本项目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补充调查,认为本项目属于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预评价补充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以下。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 建议: (1)进一步设计时的补充措施 (2)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补充措施 (3)施工过程防护建议 (4)预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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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年7月19日,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曹和赣、金莉、张陆兵3位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三)《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正确,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正确。 (五)《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完善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3)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