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类别 | 评价检测 |
受检单位 | 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样日期 | 2019.03.04~2019.03.06 |
报告编制人 | 杨昇 | 报告编号 | GCJC-19-016 |
受检单位地址 | 彭泽县矶山生态工业园 | 检测日期 | 2019.03.04~2019.03.19 |
采(送)样单位 | 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样品状态 | 活性炭管、吸收管两端密封、滤膜包装完整、自封袋密封完好 | 样品数量 | 316件 |
检测项目 | 铅尘、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铬及其化合物(按Cr计)、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氟化物(不含HF)(按F计)、非甲烷总烃、氨、粉尘(总、呼)、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氢氧化钠、铅烟、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硫化氢、照度、噪声、微小气候、工频电场、硫酸、重铬酸盐(重铬酸钾)、气象条件 | ||
采(送)样人 | 杨昇、刘静、乾亮 | 收 样 人 | 黄舒烨 |
采样依据 |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 ||
评价依据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 ||
检测结果评价 | 所检测点项目除干式反应塔投料间碳酸投料口其他粉尘浓度的超限倍数以及预处理车间破碎机预处理工其他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限值要求。 所检测点项目个体除尾气处理炉后工、焚烧系统巡检工个体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其余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见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