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报告编号:GCJC-19-178)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庆军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1129号 | ||||
项目名称 | 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类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生产规模:发电器件:200万件/年;致冷器件:100万件/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娟 | 报告编制人 | 曾娟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娟、赵铖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黄庆军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09月05日 |
采样人员 | 曾娟、赵铖 | 时间 | 2019.09.09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19.09.09-2019.09.16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对锑及其化合物(按Sb计)、氢氧化钠、氯化氢、二氧化氮、硫酸、镍及其无机化合物(按Ni计)、氨、氯化锌烟、二氧化锡(按Sn计)、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铜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高温、噪声、照度等进行测定。 本次检测评价总共进行定点采样/检测44个点,合格点数为44个,检测结果为各个检测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接触限值要求; 个体检测抽取5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各检测对象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针对噪声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个检测地点和对象符合相关要求,针对热电工段后道焊接、金属焊接及切镀工段磨床的噪声比较大的设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冷东间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3)相关巡检人员在巡检冷东间时应尽量缩短在其的停歇时间,缩短接噪时间; (4)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5)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2针对高温、毒物 本次高温、毒物检测结果虽然都符合相关限值要求,但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温度比较高时,高温设备要注意散热通风,也可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含盐饮料,防止相关人员中暑。毒物防护方面要加强防毒、防尘口罩的有序发放,确保发放的口罩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