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定期检测 (报告编号:GCJC-19-205-6) | |||||
建设单位名称 |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 | 联系人 | 范主任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扬子洲镇林场村 | ||||
项目名称 |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扬子洲水厂隶属南昌水业集团,位于东湖区扬子洲镇杨农路林场村,占地面积15亩,筹建于2004年7月,于2005年11月底竣工并正式投产,目前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日,为扬子洲镇唯一水厂,全镇15个行政村和扬子洲农场全部用上自来水。水厂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供水能力完全满足扬子洲地区现有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用水需求。 至目前为止,扬子洲有用水户为8000多户,由于是政府对扬子洲地区土地储备控制,夏季最高日供水量为4600M³左右,水厂给水管网100mm以上总长为47.8公里。 赣江的源水进入水厂后与混凝剂进行反应,然后经过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进入清水池贮存,最后由二级泵房加压通过供水管网送到用户。扬子洲水厂按照国家水质检测要求,从水业集团国家级水质检测中心到水厂一、二级化验,实行三级水质检测,以保障为扬子洲地区提供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自来水。 按照国家对饮用水源进行保护的要求,取水口上游1千米,下游1百米为取水一级保护区,应无任何排污口和污染源,通过加强对源水的巡检、监控、检测,保护水源环境,确保引用水源卫生安全。 | ||||
项目负责人 | 刘霖琪 | 报告编制人 | 刘霖琪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霖琪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范主任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10月8日 |
采样人员 | 刘霖琪 | 时间 | 2019.10.11 | ||
检测人员 | 刘霖琪 | 时间 | 2019.10.11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司对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洲水厂工作场所存在的盐酸、噪声、工频电场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6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本次检测结果良好,总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建议企业应制定噪声危害保护计划,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的噪声因素危害防护的培训、宣传; 3、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4、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