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定期检测 (报告编号:GCJC-19-253)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 | 联系人 | 罗成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新余市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是一座国家二级油库、年设计周转量为80万吨,库容9.8万立方米。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刘霖琪 | 报告编制人 | 刘霖琪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霖琪、赵铖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罗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 |
采样人员 | 刘霖琪、赵铖 | 时间 | 2019.11.04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19.11.04-2019.11.06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中国石油江西销售仓储分公司新余油库工作场所存在的溶剂汽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7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本次检测结果良好,总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及防护的培训,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