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19-182)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占鳌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凤凰山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 ||||
项目名称 | 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昌常茂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05月20日更名为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西南昌安义县——地处赣西北,属省会南昌市郊县。105国道纵贯县域,京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擦境而过。这里有四通八达的水、陆、空运输网,交通便利、快捷。公司主要生产和经营: EDTA、EDTA二钠、EDTA四钠、EDTA铁钠、EDTA钙钠、EDTA镁钠、EDTA锌钠、EDTA铜钠、EDTA锰钠、EDTA钾盐及各类复合盐等螯合剂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电力、电子和农化等领域。公司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注册资本:555.5万元人民币。 | ||||
项目负责人 | 杨昇 | 报告编制人 | 杨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曾娟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李占鳌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09月06日 |
采样人员 | 杨昇、曾娟 | 时间 | 2019.09.10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19.09.10-2019.09.16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司对南昌常茂有限公司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总尘、呼尘、苯酚、氢氧化钠、氧化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21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以及采样/检测2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本次检测结果良好,总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针对粉尘/有毒物质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本次评价检测相关检测结果进行分析EDTA车间包装岗位粉尘(总尘)检测结果偏高。 ①本项目包装岗位设置除尘器,因定期进行检查清理,防止管道堵塞等降低除尘效果的事件发生; ②各岗位操作人员因正确按需佩戴防护用品; ③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2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作业场所及个体噪声强度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为防止噪声影响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①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②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③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④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3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1)企业应制定呼吸保护计划和听力保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 2)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室外巡检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4)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