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053) | |||||
建设单位名称 | 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占云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前坪路 | ||||
项目名称 | 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是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与乐安县工业园区前坪新区、占地面积约30亩,于2011年7月建成投产。为一家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拥有H2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2条、混凝土输送车20辆、泵车7辆和专业的混凝土实验室。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现拥有员工70多人。 该公司质量保证体质完善,企业管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人文化管理。建立了一支具有高、中、初级阶梯人才队伍。具有丰富的管理、经营、生产技术等经验。公司于2011年7月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资质。 公司本着质量、信誉至上、供货及时的宗旨与社会各界合作,在8年多的生产销售中,为乐安县各小区、桥梁、道路等提供高品质的商品混凝土。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赵铖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占云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4月03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赵铖 | 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2020年04月10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乐安县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溶剂汽油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4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75.0%,个体检测抽取3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6人次进行个体粉尘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除搅拌站搅拌机入料口水泥粉尘(总尘和呼尘)浓度的峰接触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 其余各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加强搅拌机的密闭性,防止粉尘外逸;及时清扫搅拌机附近的粉尘,防止搅拌机振动产生的扬尘。 2、原料仓铲车作业时增大湿式作业或进行晒水,防止粉尘逸散。 3、给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并监督佩戴。 4、企业在生产区域内已设置了除尘设施,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其检查工作,检查异常的须及时对其进行检维修,确保所设置的防护设施能有效运转。 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6、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