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071)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 | 联系人 | 胡玉花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03号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位于九江市东郊,京九铁路东侧九江市滨江东路103号,北濒长江,西依张家山(又称金鸡山)。九江油库共有两座油库,一库的前身是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和美商美孚石油公司油栈,建于1906年-1910年,称为金鸡坡油栈(俗称洋油栈)。二库是1966年批准建造的战略战备油库,1969年全部建成投产,于2007年进行改造,建成为“九江-南昌-樟树”成品油长输管线首站。2014年10月划转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油库总占地面积190000平方米(约合285亩),分一、二库两个区:其中一库占地面积为27999平方米(原72亩,2011年滨江生态园改造后40亩);二库为163333平方米(约合245亩)。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刘静、付翀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胡玉花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4月15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刘静、付翀 | 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2020年04月24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工作场所存在的溶剂汽油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20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具体见表6-1;个体检测抽取5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2人次进行个体溶剂汽油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