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089) | |||||
建设单位名称 | 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范杰兵 | ||
地理位置 | 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 | ||||
项目名称 | 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会昌县西江镇,是红狮控股集团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红石控股集团是一家专业生产高标号水泥的大型企业,是国家周重点支持的十二家大型水泥企业之一。现有总资产59亿元,员工5000余人。集团前身是兰溪市第六水泥厂,创建于1994年。2001年起投资建设日产2000t及以上规模的新型干法生产线,生产工艺全部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新型干法技术,关键设备从丹麦、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一流公司引进,技术装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红狮控股集团通过十几年的跨越式发展,到目前为止,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7家,主要分布于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和云南等地,已投产新型干法水泥和商品数量产能2200万吨。 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水泥产业政策,发挥江西省会昌县石灰石、煤炭、电力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等优势;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009年拆除原有立窑水泥生产线,在原址新建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孰料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赵铖、胡小毛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范杰兵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赵铖、胡小毛 | 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2020年05月14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盐酸、氢氧化钠、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照度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68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15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14人次进行个体粉尘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现场检测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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