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347)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师斌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 ||||
项目名称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投资规模:8487万元人民币 行业分类:农药制造 产品及生产规模:杀虫单2000t/a、肟菌脂200t/a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万超、付翀、胡小毛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吴师斌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11月29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万超、付翀、胡小毛 | 时间 | 2020年12月05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12月05日-2020年12月09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氢氧化钠、氯丙烯、二氯乙烷、盐酸及氯化氢、氯、甲醇、氰化物、硫化氢、氨、粉尘、甲苯、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52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0%,个体检测抽取11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90.9%,个体检测抽取2人次进行个体二氯乙烷检测,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1人次进行个体甲苯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除102生产车间烘干包装工个体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余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 ||||
建议 | 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针对噪声超标:条件允许下,缩短单班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可通过增加班次或轮班调岗等方式;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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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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