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103)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邓亮 | ||
地理位置 | 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 | ||||
项目名称 | 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企业,公司主要生产汽车用机加零部件和汽车变速箱用壳体、中间板及发动机用过渡连接板、后正时盖。公司位于南昌市昌南工业园新地路218号,占地面积35亩,现有员工120余人。 公司秉承“诚信兴业,创新致胜”的经营理念,先后与江铃股份有限公司、五十铃发动机有限公司、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配套关系,公司的业务范围从最初的冲压焊接件扩展到发动机、变速箱等壳体类高端数控加工产品。 目前公司拥有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70余台,以及冲压设备10台和焊接设备6台等生产设备,并配备了三坐标机、轮廓仪、高度尺、内径千分表、游标卡尺、粗糙度测量仪等检测设备。 公司产品机加件主要材料为ADC12铝合金件。 公司产品冲压件主要产品为SPHC钢材。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付翀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邓亮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5月10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付翀 | 时间 | 2020年05月17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5月17日-2020年05月18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南昌洪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铝合金粉尘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8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个体检测抽取1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现场检测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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