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415)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廖新华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 | ||||
项目名称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滴丸剂片剂生产销售的企业。筹建于2001年06月11日,该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注册资金 24903(万元)、总资产 24903(万元)。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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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毛圣标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廖新华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12月16号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毛圣标 | 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5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13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合格率为92.3%,个体检测抽取2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除制剂车间铝塑包装二包装工的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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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建议企业应制定噪声危害保护计划,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的噪声因素危害防护的培训、宣传; 3、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4、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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