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16
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323)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田相明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良塘新区芦良大道888号 |
项目名称 | 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项目简介 | 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04日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良塘新区芦良大道88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蛋制品生产和销售;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即食类))等。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项目负责人 | 万超 | 报告编制人 | 万超 |
现场调查人员 | 万超、毛圣标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田相明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10月24号 |
采样人员 | 万超、毛圣标 | 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05日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苯、甲苯、二甲苯、臭氧、氢氧化钠、硫化氢、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高温、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58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89.7%,个体检测抽取2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 所测点除豆干制作车间豆干转移位入模工、豆干内包装车间1#拉伸膜包装机操作位1#内包装工、5#拉伸膜包装机操作位5#内包装工、9#拉伸膜包装机操作位9#内包装工、13#拉伸膜包装机操作位13#内包装工、豆干二厂内包装机操作位内包工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他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建议 | 1、督促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减少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的作业时间。 3、加强对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4、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6、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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