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氧化钨技术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20-046)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谢然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吴都工业园内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0吨氧化钨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是由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省修水县矿业总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法定代表人王松林,注册资本壹亿伍仟玖佰捌拾玖万陆仟玖佰零柒元贰角贰分。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吴都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营、加工选矿、研发、冶炼(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矿山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销售、自营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道路货运站(场)经营。 公司组织机构架: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生产管理部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生产管理部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生产车间配备了兼职安全员,共计12名。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已通过了省二级安全标准化。 该公司现有工程仲钨酸铵年生产能力上万吨,年销售收入上亿元,产品产销量稳居同行业前三位。现有员工160余人,科研技术人员20人,大学本科9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10人。与中南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高等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基地,共同研发钨材料技术领域新课题项目,形成了开发、试制、产品产学研合作机制。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以及利用原有产品和废料,在原项目装置及配套工程的基础上,利用已有仓库的场地,改建15000t/a氧化钨生产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职业病,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出具《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号氧化钨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号:GCYP2020-050),并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 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并于2020年11月出具《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氧化钨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专篇编号:GCFZ2020-028),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按专篇设计进行落实、建设。 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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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谭松 | 报告编制人 | 谭松、杨昇、彭少波、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谭松、杨昇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谢然 | 时间 | 2020.12.02 |
采样人员 | 刘霖琪、杨昇、付翀 | 时间 | 2020.12.10-2020.12.12 | ||
检测人员 | 刘霖琪、杨昇、付翀 | 时间 | 2020.12.10-2020.12.15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所检测点氧化钨生产线现场控制室的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其余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通过分析该项目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得出以下结论: 本项目主要存在钨及其化合物、氨、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本项目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毒理性及本次评价检测结果,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本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电炉巡检作业点、混料作业点过程,职业健康重点监护人群为电炉工(钨及其化合物、氨、噪声)、包装工(钨及其化合物、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使劳动者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范围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可自主组织验收。
| 建议: (1)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3)针对日常防高温危害治理的建议 (4)针对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6)持续改进性建议 (7)预防性告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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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21年01月29日,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陈绍寿、欧阳天庆、付必惠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全面; (三)《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清晰; (四)《评价报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评价准确。 (五)《评价报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分析评价准确 《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原辅材料成分、状态分析; (2)针对岗位工种完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评估; (3)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