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GCYP2021-001)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蔡奇南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1299号(江西大众重工有限公司厂内) | ||||
项目名称 |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2019年1月,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通过增资方式完成对桑海制药、济生制药的收购,实现了整合江西省中医药产业资源,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的目标;同年3月,华润医药完成对华润江中的增资控股,并正式更名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实现华润江中中医药上游产业延伸,争取江西省内业务试点许可及投资优惠政策扶持,完成上游业务战略布局,推动企业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式战略实施及跨越式发展,华润江中拟以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济生制药为主体成立新平台公司“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启动实施中医药科创城项目。 通过注册成立新平台公司,对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技改搬迁项目进行一体化规划设计,避免重复投资建设、提高资源使用率,规避项目在土地购置、产权归属、施工招标等方面存在难题。与此同时,通过新平台公司推进桑海制药、济生制药与华润江中的协同,完成两家企业销售、制造业务的全面整合,实现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本增效。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社会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中医药市场前景巨大,但传统中成药和普药市场增长乏力,国内大型中医药企业近几年均有战略调整,布局大健康产业,功能性食品、健康养生、健康旅游成为中医药企业转型的重点。 为实现江西省中医药强省战略实施,省政府启动了中医药科创城建设,突出“江中药谷+中医药大学和桑海产业园”双核驱动,强化产业链要素集成、推动中医药全产业融合发展。为进一步贯彻中医药强省战略实施,发挥华润江中国资企业的领头与担当作用,推进中医药科创城建设,2019年1月底,江西省政府召开《支持江中制药(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协调会》。会议明确“只要有利于江西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只要有利于江中做优做强做大,都要全力支持”指导思想,举全省之力支持华润江中参与科创城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发展。 省政府同意以华润与江中重组合作为契机,通过科创城项目建设,授予华润江中省内配方颗粒省内第二批试点、院内制剂定点生产资质许可,并同意在饮片厂并购重组,以及桑海济生技改搬迁现有土地变现等方面提供政府支持。推动华润江中中医药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实现产业链往上游延伸,覆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院内制剂、中医药经典名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职业病,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苏明雪、彭少波、 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时间 |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通过工程分析、风险评估、资料查询确定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谷物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氢氧化钠、高温及噪声。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风险评估、资料查询确定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谷物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氢氧化钠、高温及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规定及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行业分类为“中成药生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进一步设计时的补充措施 (2)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补充措施 (3)施工过程防护建议 (4)预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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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21年02月01日,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分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金莉、张玉山、祝刚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三)《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正确,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正确。 (五)《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利旧情况说明; (2)完善原辅材料中化学物质的使用环节; (3)完善类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完善分析; (4)完善岗位工种粉尘预期接触浓度的分析。 (5)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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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