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联产1.2万吨/年四氯乙烯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19-007)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蓝家财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 ||||
项目名称 | 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联产1.2万吨/年四氯乙烯项目 | ||||
项目简介 | 赣州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氟化工产业集群列为赣州工业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依托丰富矿产资源优势,打造全省有影响的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的决策部署,今年有年产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联产1.2万吨/年四氯乙烯项目添砖加瓦,积极争取企业上市,把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打造成中国南方最具资源优势、 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绿色制冷剂生产基地。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张璐、彭少波、杨昇、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赵俊俊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蓝家财 | 时间 | 2019.04.05 |
采样人员 | 杨昇、赵俊俊 | 时间 | 2019.04.08~2019.04.10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成员 | 时间 | 2019.04.08~2019.04.14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主要存在甲醇、氯、氯化氢、硫酸、氢氧化钠、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测各检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本项目主要存在甲醇、氯、氯化氢、硫酸、氢氧化钠、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2012 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确定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3)针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建议 (4)针对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过程中的建议 (5)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年06月14日,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陈绍寿、黄宏卿、薛勇3位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1)完善应急救援分析评价;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调查; (3)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