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加巴喷丁、10吨达比加群酯、30吨阿扎那韦、150吨醋氯芬酸、 150吨塞来昔布、33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19-044)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彭俊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 | ||||
项目名称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加巴喷丁、10吨达比加群酯、30吨阿扎那韦、150吨醋氯芬酸、 150吨塞来昔布、33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项目 | ||||
项目简介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在江西奉新工业园已购土地120亩,计划分二期开发,现一期项目已完成,二期正在实施建设中。几年来,企业在管理、技术、人才、效益、知名度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提高,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同时因为在技术研发上有较大投入,几年中已完成或即将完成近二十个新品种的开发。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宜春市环保局审批(批复文号:宜环督字[2005]15号)和竣工验收合格(宜环督字[2007]38号);2012年《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50t/a瑞巴派特、400t/a加巴喷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宜春市环保局审批(批复文号:宜环督字[2012]166号)和宜春市环保局竣工验收合格(宜环督字[2013]87号)。 根据公司多年生产销售经验和市场考察,在国际市场都有良好的销售前景下,公司如果抓住机会迅速形成生产规模,可为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13965万元,保留原扩建项目的两个产品(瑞巴派特和加巴喷丁)生产线不动,在原有场地内综合利用原有设施,将在一期生产车间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及产品调整,同时利用二期预留土地启动本次项目建设,形成年产1495t加巴喷丁、坎地沙坦酯、醋氯酚酸等8个医药产品生产线。 | ||||
项目负责人 | 谭松 | 报告编制人 | 谭松、彭少波、曾水波、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付翀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彭俊 | 时间 | 2019.11.19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付翀 | 时间 | 2019.11.27-2019.11.29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成员 | 时间 | 2019.11.27-2019.12.02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主要存在:氢氧化钠(片碱或液碱)、次氯酸钠、亚硫酸钠(大苏打)、氯化氢(31%盐酸)、乙酸乙酯、二氯甲烷 、活性炭粉尘、乙醇(95%)、甲醇、异丙醇、2-氨基吡啶、十六烷基烷磺酸钠、丙烯酸乙酯、环己烷、冰乙酸、次氯酸钠、甲苯、氨、氯化亚砜、三乙胺、腈酸干品、丙酮、氯乙酸钠、甲胺水溶液、3-硝基-4-氯苯甲酸、对溴苯甲醛、原甲酸三甲酯、四氢呋喃、2-氯吡啶、环己烷、浓硫酸、甲基腈、氯甲酸甲酯、异丙醚、甲基叔丁基醚、4-二甲氨吡啶、正丁醇、双氯芬酸钠、氯乙酸叔丁酯、甲酸、三氟乙酸乙酯、对甲基苯乙酮、苯肼盐酸盐、3-NPA(3-硝基邻苯二甲酸)、硫酸二甲酯、联苯氰、臭氧、过氧化氢、高温、局部低温、工频电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所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本项目主要存在:氢氧化钠(片碱或液碱)、次氯酸钠、亚硫酸钠(大苏打)、氯化氢(31%盐酸)、乙酸乙酯、二氯甲烷 、活性炭粉尘、乙醇(95%)、甲醇、异丙醇、2-氨基吡啶、十六烷基烷磺酸钠、丙烯酸乙酯、环己烷、冰乙酸、次氯酸钠、甲苯、氨、氯化亚砜、三乙胺、腈酸干品、丙酮、氯乙酸钠、甲胺水溶液、3-硝基-4-氯苯甲酸、对溴苯甲醛、原甲酸三甲酯、四氢呋喃、2-氯吡啶、环己烷、浓硫酸、甲基腈、氯甲酸甲酯、异丙醚、甲基叔丁基醚、4-二甲氨吡啶、正丁醇、双氯芬酸钠、氯乙酸叔丁酯、甲酸、三氟乙酸乙酯、对甲基苯乙酮、苯肼盐酸盐、3-NPA(3-硝基邻苯二甲酸)、硫酸二甲酯、联苯氰、臭氧、过氧化氢、高温、局部低温、工频电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规定及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3)针对日常防高温危害治理的建议 (4)针对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5)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6)针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建议 (7)持续改进性建议 (8)预防性告知建议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20年1月16日,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曹和赣、吴苇、陈绍寿3位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全面; (三)《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清晰; (四)《评价报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评价正确; (五)《评价报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分析、评价正确; (六)《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评价正确; (七)《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合理; (八)《评价报告》对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分析、评价正确; (九)《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十)《评价报告》对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评价正确; (十一)《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合理; (十二)评价结论正确。 (十三)《评价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评价; (3)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分析、评价; (4)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