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有机热载体原料储运及出厂设施完善项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GCXP2020-048)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联系人 | 邹春生 | ||
地理位置 | 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有机热载体原料储运及出厂设施完善项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目前,国际原油价格断崖式下跌,对石油石化企业生产经营和效益产生较大冲击。一季度石油石化企业整体亏损严重,推行降本增效是国内石化企业面对本轮疫情后油价暴跌的一致选择。 7月17日,中石化集团公司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 业负责人年中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持续攻坚创效行动,争取更好经营业绩。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关于“一罐区有机热载体原料(燃料油、蜡油、重油)储运及出厂设施完善”项目的工程设计委托书,为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持续攻坚创效”行动方案、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九江分公司加氢裂化装置生产的馏分尾油调整为效益高的有机热载体原料(燃料油、蜡油、重油)。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成立项目评价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WS/T751-2015)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该公司有机热载体原料储运及出厂设施完善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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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张璐、彭少波、曾水波、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娟、王婷、张璐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邹春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0.13 |
采样人员 | 曾娟、王婷 | 时间 | 2020.10.2~2020.10.22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10.2~2020.10.25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噪声、照度、微小气候、气象条件。 所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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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通过对有机热载体原料储运及出厂设施完善项目现有布局、建筑设计、原料及工艺条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调查,并结合本次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实施动改内容很少,未改变原有工作场所主要设备结构布局,未改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布,未改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同时该企业本项目所在区域工艺自动化程度高,采取了完善的管理措施,本项目所在工作场所毒物浓度在行动水平以下;本项目未新增作业人员,本项目油品运行部人员为利旧负责成品汽油等轻油储存的人员,码头运行部人员为利旧负责二甲苯、苯乙烯装船的人员,相关作业人员接触本项目职业危害较以往更轻。 根据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职业病危害较轻微,但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仓储业之装卸搬运”,是被划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现通过结合本项目的生产特点,如本项目原辅料危害轻微、实施动改内容很少且未改变原有工作场所主要设备结构布局、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等,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持续改进性的建议 (2)预防性告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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