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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坤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03-30 

江西信丰坤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19-010

建设单位名称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左少良

地理位置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

项目名称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项目简介

信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一期),垃圾来源于信丰县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

项目负责人

谭松

报告编制人

谭松、杨昇、

姚东阳、彭少波

现场调查人员

杨昇、谭松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左少良

时间

2019.04.23

采样人员

杨昇、谭松

时间

2019.05.22-2019.05.24

检测人员

实验室成员

时间

2019.05.22-2019.06.07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主要存在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甲硫醚、三甲胺、甲烷和生物性病原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氟化氢、二噁英、矽尘、石灰石粉尘、活性炭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测各检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本项目主要存在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甲硫醚、三甲胺、甲烷和生物性病原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氟化氢、二噁英、矽尘、石灰石粉尘、活性炭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为其他发电项目,算作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但是本项目为垃圾发电,垃圾存储和燃烧过程会产生多种高毒气体,因此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过程中的建议

(3)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专家组评审

意见

2019年4月18日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

黎光明、刘洪波、刘志强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1)完善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3)完善洁净车间通风系统的分析与评价;

(4)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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