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 16 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 (四期年产4万吨甲烷氯化物装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19-011)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白银娟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 | ||||
项目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6 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四期年产4万吨甲烷氯化物装置) | ||||
项目简介 | 二氯甲烷是替代ODS制冷剂HFC-32的原料,F22可在作为聚四氟乙烯聚合物的原料时则不受限制,而近年来聚四氟乙烯需求量增长较快,所以三氯甲烷的配套建设可为作为四氟乙烯原料用的F22生产-提供充足的原料。同时,甲烷氯化物是一种比较好的大宗耗氯产品,对于配套烧碱厂平衡氯气有重要的作用。随着该公司的发展壮大,迫切需要抓抢机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链,扩大投资渠道,拓宽工厂经营领域,增加利润点,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决定建设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而且实现在工厂内上下游产品联动,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张璐、曾水波、 姚东阳、彭少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彭少波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白银娟 | 时间 | 2019.05.23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彭少波 | 时间 | 2019.06.03-2019.06.05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成员 | 时间 | 2019.06.03-2019.06.07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主要存在甲醇、氯甲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盐酸、硫酸、氯、氢氧化钠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测各检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本项目主要存在甲醇、氯甲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盐酸、硫酸、氯、氢氧化钠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确定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针对针对应急救援的建议 (2)针对针对噪声危害的建议 (3)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4)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7.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 金莉、曹和赣、付必惠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1)完善巡检工工作日写实; (2)完善应急救援的调查与评价; (3)细化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 (4)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